作者: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拟推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4日——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行政楼B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
马老师 0573-87671136
金同学 15167280879
刘同学 13757203506
邮箱:dfzzbtuiyou@126.com,反馈需注明具体意见内容。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团支部风采展暨“十佳团支部”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