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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实践团队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5-12-2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自开展立项申报以来,各二级学院团委广泛动员广大学生踊跃参与,经院团委、招生办研究审核,确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学院赴象山县第三中学回望母校实践服务团等64支团队为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东方我代言 感恩母校行"寒假寒假社会实践立项团队。

现将各立项团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院团委。

联系人:刘同学19818309915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