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增强新时期我院共青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共青团组织在广大青年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团结、引领、培养、教育团员青年的作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有效促进我院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不断激发共青团的组织活力,促使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发展和特色办学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根据上级组织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团组织“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