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鼓励和表彰2022-2023学年在我院志愿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提高我院志愿者服务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展现我院志愿者风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星级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青年志愿者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德育考核平均成绩良好(含)以上;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因病或残疾等原因学校准予免于执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7.无违纪违规处分;
8.遵守教学秩序和学生社区管理规定,无不良记录。
(二)其他条件
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志愿服务累计时数名列前茅;
3.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4.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5. 每位申请人的最终得分由志愿活动小时数、志愿活动数量。
荣誉奖励情况三个部分组成:
(1) 志愿活动小时数
a.该部分得分=志愿活动小时数×60%,
b.根据志愿汇平台相关规定,异常小时数指某项志愿活动显示服务时数超过8小时(大型赛会、大型活动除外),其中异常小时数在经过复核查证后全部扣除。
(2) 志愿活动数量
a.该部分得分根据志愿活动数量计入;
b.每参与一个志愿活动计1分,合计不超过30分;
c.如多次参与同一主办方的系列志愿活动,则视为一个志愿活动。
(3) 荣誉奖励情况
a.该部分得分根据荣誉奖励级别对应加分直接计入:
b.各级荣誉奖励须有正式的表彰文件或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
c.荣誉奖励级别认定以公章落款单位为准。
6.参评对象所完成的志愿时数的范围应为校内青年志愿者协会或校内其他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同时包括在校外参加的其他合理的志愿活动;
7.在2022-2023学年中,无志愿者服务失信行为,未进入《浙财东方志愿者失信名单》;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无投诉记录,无较大过失及劣迹。
三、“星级志愿者”评定标准:
1.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汇”app中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录入的以及其他我院认证的志愿者时数累计,结合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的综合表现,评定一至五星志愿者,其中五星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优秀青年志愿者”。院团委志工部负责指导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星级认证制度、组织认证工作并开展落实。
2.星级志愿者认证需要的有效志愿服务时长为志愿中国志愿管理服务平台(即“志愿汇”)后台信用时长和荣誉时长合计,未使用“志愿汇”平台的志愿者将不予认证星级。星级评定标准如下表:
评定标准 |
星级称号 |
评定要求 |
一星级志愿者 |
本学年经认证时数20小时及以上 |
二星级志愿者 |
本学年经认证时数50小时及以上 |
三星级志愿者 |
本学年经认证时数80小时及以上 |
四星级志愿者 |
本学年经认证时数100小时及以上 |
五星级志愿者 |
本学年经认证时数120小时及以上 |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流程:
(一)自行申报
学生个人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于12月15日前与志愿者时数证明一同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
(二)二级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团委对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于12月18日前完成初审,并将《二级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名单汇总表》交至学院团委。
(三)学院评选
学院团委根据申报者服务时数、次数、服务质量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全院公示,并发放荣誉称号证书。
五、“星级志愿者”评选流程:
(一)自行申报
学生个人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星级志愿者”申请表》,于12月15日前与志愿者时数证明一同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
(二)二级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团委对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于12月18日前完成初审,并将《二级学院“星级志愿者”申请名单汇总表》交至学院团委。
(三)名单公示
在初评名单公示期间,若同学对志愿时数及评定星级存疑,可联系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队,以本学院为单位汇总存疑问题后交至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筛查核实,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四)学院终评
初评反馈工作结束后,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整理2022-2023学年星级志愿者终评名单,评选结果将进行全院公示,为期3天。
六、其他注意事项:
星级志愿者获评后应遵守志愿服务相关规定,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精神,继续在志愿服务中做出个人贡献
若已获得星级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出现了违反志愿者服务守则以及损害志愿者形象的行为,院团委志工部可酌情对其实施降星或撤销星级,撤销星级的志愿者下一学年不予评定。
联系人:王老师 0573-87571138
周同学 18968747333
徐同学 18668612617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名单汇总表
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星级志愿者”申请表
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星级志愿者”申请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