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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团队、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论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0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接受新时代的使命。我院积极组织启动并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我院学生深入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厂企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为社会做出贡献,增强了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并从中踊现出一批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经各团队申报,学院推荐和院团委评审,兹决定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学院赴海宁“青年创业需求”实践服务团等 10 个团队“十佳团队”称号,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赴金华磐安“追随领袖磐安足迹,擘画共同富裕‘新图景’”社会实践服务团等 23个团队“优秀团队”称号,授予陈丁男等22名老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授予蔡彬彬等51名同学“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个人和集体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勤奋学习。同时号召全体学生向他们学习,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十佳团队”名单

附件2: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名单

附件3: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4: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5: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名单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