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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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团支部风采展暨“十佳团支部”评选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团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切实增强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现开展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团支部风采展暨“十佳团支部”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选拔

11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团支部开展内部优秀团支部选拔,推选产生2个团支部参加院级评比,本次参赛对象为各二级学院班级团支部。

二、院级选拔

根据二级学院推荐,院团委将重点考察候选团支部在“智慧团建”中“专题学习”“团员教育评议”“对标定级”开展和完成情况,鼓励展示彰显支部建设、团员发展的实践内容。入围的团支部将进行“十佳团支部”现场评比。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

2.地点:行政楼B301

3.参加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入围参评团支部代表。

4.展示形式:要求参赛团支部以“微团课”的形式展现团支部风采,并选派一名代表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重点展现团支部理论学习、特色文化和青春活力。展现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智慧团建”应用、规范使用团的标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等。

(2)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按要求开展支部活动、按规定程序召开专题学习和组织生活会,注重实践实效,组织团员和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周边,广泛开展现场体验、溯源感悟等活动。

(3)支部建设情况,支部成员参加“青年大学习”情况,“智慧团建”中“教育实践”“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对标定级”等内容开展和完成情况(其中“对标定级”在本年度中预期评级应当为五星级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信息完整、新团员发展程序规范、基础团务规范实施情况等。

(4)作用发挥情况,包括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服务中心大局成效、落实“推优入团”“推优入党”“青马工程”等,健全完善联系关爱青年工作机制,开展“我为青年办实事”活动。

(5)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情况、支部委员及班委职责设置情况等,具备条件的,依照程序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由团员身份的班长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5.评分标准:现场评比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相关职能部门评分占70%,各学院团委书记评分占20%,学生代表评分占10%。

三、评比办法

结合入围团支部建设情况及现场汇报展示成绩,最终评选出院级“十佳团支部”。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置院级“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10个。学院最终推选1个团支部参与浙江财经大学“十佳团支部”评选。

五、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于11月19日20:00前将参赛申报团支部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表(见附件2)带章PDF件及Word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dftwzz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名称+十佳团支部推荐材料”。


联系电话:王老师 0573-875771138

         朱同学 15988122290

         孙同学 18457508061


附件1: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团支部”参赛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十佳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