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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教工团总支: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激励我院青年师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当好新时代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树立青年典型,为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践行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青年教职工

三、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并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励志勤学、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青年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为C级及以上寝室;

4.参评青年教职工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一定成绩,年龄35周岁以下(19883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体要求:

参评者原则上需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并在青年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体要求如下:

A类:创新创业类。善于创新,富有创意,指导或参加院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专利证书、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科技创新成果。或在创业方面存在突出表现。

B类:公益实践类。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劳动实践或社会实践活动,在青年中有广泛的带头示范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评价;在公益类大赛、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院级以上奖项;在管理服务岗位上建功立业,有突出贡献者。

C类:励志勤学类。刻苦好学,勤学励志,成绩优秀,年级排名前10%以内,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和带领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东方学苑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D类:文体艺术类。在文艺创作、艺术展演等方面有较大贡献, 在高水平艺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对体育、校园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在体育竞技类省级以上比赛中名列前茅。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三步进行:

(一)第一阶段(37-314日)

各二级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择优向评选组委会推荐“十佳青年”候选人。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可以根据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励志勤学类、文体艺术类等四个类别,推荐4名学生, 推荐类别不少于3类。教工团总支推荐不超过4名青年教工,推荐类别不限。

(二)第二阶段(3月中旬)

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个正式候选人,每个类别候选人不高于总候选人数30%,对已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

(三)第三阶段(3月下旬)

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事迹介绍(一般由本人演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本届10名“十佳青年”获得者、10名“十佳青年”提名奖。

六、评选规则

本次评比分数由现场得分和网络投票附加分构成:现场得分采用百分制,由现场评委评打分70%、现场学生代表打分30%两部分组成。网络投票附加分具体规则如下:得票最多者计1分,第二名计0.9分,依次递减,下同。最后得分构成:评委评分(百分制)×0.7+学生代表打分(百分制)×0.3+网络投票附加分。

七、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中受教育;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是本学院或本部门成绩最优异、工作最突出的优秀青年;

3.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认真考察,征求二级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

4.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为(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工作、学习成绩,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3)形象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5.候选人材料电子稿请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于314日前统一发送至团委邮箱:dftwtr2022@163.com。纸质材料(汇总表一份,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请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于3141600前交于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B205),逾期视同弃权处理,联系人:王璐燕,87571138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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