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9〕26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工作部、院团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评议,结合被考核人工作表现,确定2021年度职工考核结果并公示如下:
优秀:沈丹、贺文玉、陈杰
合格:伏晓红、杨文龙、高海燕、俞珂、王伊泺、周青青、王书渠、王璐燕、童雅倩、朱乐艳
考核不确定等次:储文娟
公示期:2021年12月24日—26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2月26日前反馈到方志勇老师,许乐老师处。
联系电话:87571129,87571131。
学生工作部、院团委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