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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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感恩母校,圆梦东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来到我院学习成长,同时也让在校学生深入社会,在交流中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并搭建与母校沟通交流的平台。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返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感恩母校,圆梦东方

二、活动内容

“感恩母校”部分:看望母校恩师和学弟学妹,汇报分享个人学习成长情况。分享个人高考备考经验、“三位一体”报考经验、志愿填报和专业选择等经验。

“圆梦东方”部分:1.校园宣讲:宣讲我院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科建设、就业创业、校园文化和招生政策等;2.面对面咨询:发放招生宣传资料,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开展招生咨询,解答报考疑惑,邀请高中师生关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鼓励高三学子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招生咨询与最新招生数据,加入2022年招生咨询群等。

   三、活动形式

(一)线下招生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联系高中母校沟通具体实践方案,在征得校方的同意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线下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可根据团队及各中学具体情况,采取张贴海报、举办宣讲会(PPT介绍、图片展等)、座谈或深入班级教室进行交流等形式,也可联合其他高校学生举办大型咨询或推介会。

(二)线上招生宣传

若线下招生宣传条件不允许,或中学已提前放假无法开展线下活动。可以联络高中母校申请进行线上宣传,宣传形式可根据团队及各中学具体情况,采取寄送宣传资料、直播宣讲、拍摄校园vlog视频、建立咨询群等多种形式。选择线上方式的团队需提前将宣讲内容素材报至招生办,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三)活动具体实施中各团队也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各团队在招生宣传结束后,能与宣讲高中师生建立起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

(四)各实践团队的带队老师主动联系实践中学的校长、年级主任等领导,通过互加微信、互留手机等方式建立沟通的机制,并将这些信息反馈至所在二级学院招生联络人处。

注:以上实践活动中的PPT、宣传片、海报、横幅、宣传折页、学院照片等素材将由招生办统一提供,实践团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自行策划拍摄制作相关素材,并报招生办,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宣讲活动需事先征得高中学校领导、任课教师的允许,宣讲时需根据要求规范使用招生物件。宣讲的内容要真实,不得做虚假宣传和有损学院声誉的宣传,不作任何承诺,积极维护学院形象。            

四、活动流程

(一)活动时间2022年1月中旬-2月中旬(注:如线下开展活动则时间为意向活动高中高三学生放寒假之前、寒假开学之后)

(二)活动地点各队伍联络的高中

(三)活动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生,要求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擅长组织策划,富有团队合作和奉献服务精神(普通高考、三位一体、艺术类、专升本、单考单招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条件

1.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以团队的形式开展,鼓励跨二级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队员人数3-8人,每支实践团队须有1名指导教师和1名团队负责人,每个团队负责1-3所学校调研走访,注意控制队员人数与走访学校数量匹配(若走访调研一所学校,推荐队员3至4人,若两所学校则推荐队员人数5至6人,若三所学校则推荐队员人数7至8人)。走访的学校需在同一县域,队员居住地均为同一地市,原则上队员不得跨省、跨市组队,活动时间为1-3天。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划分生源地地区中学组织。

实践队伍的队长必须是走访中学所在生源地区归属的二级学院的学生。例如工商管理学院的三名同学意向走访宁波的中学,则必须由一名金融与经贸学院的同学作为负责人。

具体生源地区划分如下:

二级学院

划分生源地区

金融与经贸学院

宁波、舟山

财税学院

绍兴

工商管理学院

温州

会计学院

杭州

信息学院

嘉兴、金华

法政学院

丽水、衢州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台州

外国语学院

湖州


2.各学院组队建议:各学院可结合2022年度下生源基地中学宣传的工作安排,鼓励学生积极组队,择优立项,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不少于5支队伍,不多于8支队伍。

(五)项目申报:各实践团队需认真填写《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登记表》,由二级学院初审同意后将团队项目的有关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院团委(行政楼B205)。

(六)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16日

(七)活动参与者的确定和公布由团委和招生办对各团队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实践团队并立项发文。

(八)出征、集中培训举行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并由团委、招生办对各实践团队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五、报名方式

各团队需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由各学院进行审核批准并汇总后,电子稿于(12月16日)前上交至邮箱dfxysj@163.com,纸质稿于(12月16日 交至行政楼B205办公室。(所有表格均一式三份)。由学院团委初审同意后将团队项目的有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招生办(行政楼A215)。由招生办根据各团队项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实践团队,再报送学院团委立项。

六、成果验收及要求

(一)每支团队原则上只回访报名时所填高中,团队的成员及信息以立项申请时为准,不得随意更变。

(二)活动期间,每支团队需及时将活动的内容和照片及成果发送至招办,招办将在官方微信平台进行系列报道。各团队的新闻报道和网络宣传情况将作为评奖的依据之一。

(三)线上招生宣传需要提供相关素材及活动记录,如安排了线上直播,直播时长和观看人数需要被记录,并进行录屏后随总结一并提交。

(四)活动结束后,学院组织评比,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初赛,并根据评选结果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决赛。每支团队需上交活动期间的成果(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总结、活动报道、活动视频、活动照片、线上活动等)。参评团队所获资助根据评比结果决定。

(五)具体资助原则为:

根据各团队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比产生若干奖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其中,一等奖5支(团队资助经费1600元/支),二等奖5支(团队资助经费1200元/支),三等奖10支(团队资助经费600元/支),优胜奖若干支(团队资助经费100元/支),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个人奖。

七、注意事项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本次社会实践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属地和实践学校的防疫要求进行,不得在未经报备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活动。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进行灵活调控。如遇疫情防控态势升级,社会实践活动将遵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有可能暂停或推迟。

各实践队伍要充分遵守实践学校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与实践学校的沟通,及时调整方案,并向招生办报备。

2.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及队员需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注意交通、人身安全,不单独行动、结伴出行。实践队伍负责人需全程保持联系畅通,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报告带队教师或二级学院。

3.实践队伍走访的学校需在同一县域,队员居住地均为同一地市,原则上队员不得跨省、跨市组队。

八、其他

1.本次“感恩母校,圆梦东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由我院团委及招生办联合组织,没有委托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承办相关事宜,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冒用招生办名义擅自发布的活动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学生谨慎对待以防受骗,并协助进行监督。

2.对于个人或机构未经允许擅自转载或发布虚假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我院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3.对于参赛队伍未经允许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参与商业行为的宣传和推广的将取消立项资格,已经完成活动的取消结项资格,不得参与评比。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