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织(团工委)、团支部:
为鼓励和表彰2019-2020学年在我院志愿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提高我院志愿者服务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展现我院志愿者风貌,经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全体青年志愿者。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因病或残疾等原因学校准予免于执行《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5.遵守教学秩序和社区管理规定,无不良记录;
6.无违规违纪处分;
7.德育考评等级良好(含)以上,即德育分为80及以上,且为学年德育平均成绩;
8.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9.体侧成绩60分及以上。
(二)具体要求
1.在2019-2020学年当中,志愿服务认定时数满足以下两类条件之一即可:
(1)在该学年中,志愿服务认定时数满40小时及以上并且服务类型达五种及以上;
(2)截至2020年8月25日,在校期间所获志愿服务认定时数总时数达80小时及以上,且在本学年志愿服务认定时数满20小时及以上。
2.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3.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志愿服务累计时数名列前茅。
4.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5.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6.参与重大志愿者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参评对象所完成的志愿时数的范围应为校内青年志愿者协会或校内其他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同时包括在校外参加的其他合理的志愿活动。
三、评选流程
(一)自行申报
学生个人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于10月9日前与志愿者时数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同交至各学院团总支。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团总支对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于10月12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名单汇总表》交至院团委。
(三)全院评选
院团委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材料,结合申报者服务时数、次数、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全院公示,并统一表彰。
四、资料下载
评选工作材料可在学院团委网站“学生管理-团委-通知公告”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老师 0573-87571138
林同学 13566863863
赵同学 1598838070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