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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21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21 号)精神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校园艺术文化氛围,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举办以“ 民族魂 •中国梦 ”为主题的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分组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二、项目要求

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均是校内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x138cm) 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54cmx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x 138cm )。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30.48cmx35.56cm) ;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 54cmx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x50cm(宽)x50cm (高)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数量

学生艺术作品。每件艺术作品作者限1人,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名作者限报1件。

四、报送要求

(一)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表3),由学院团委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所有作品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并附含创作说明在内的《作品标签卡》电子稿。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文件以“项目+作品名称”命名。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组别、作品名称。

(二)艺术节目光盘和作品原件一律不退还。学院团委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内容与要求参照《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见附件5)。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报送表(附件6)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

六、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按照参赛项目,填写报送表格(见附表),将纸质版、电子版和作品、以及美术作品原件等分别报送至学院团委,届时学院团委将邀请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每个类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报送时间为8月25日-8月31日。联系人:童雅倩,联系电话:0573-87571136,手机:17769617059,电子邮箱:dfdxsyst@126.com。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