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9-04-20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委、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04月17日(第八周)法政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梅老师 0573-87571138
但同学 15372369216
代同学 17367372894
升旗仪式出勤勤率反馈表.pdf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9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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