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情系母校,起航东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 ...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委: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迈出校园、提高个人实践能力,弘扬爱校精神,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同时为学生提供一个表达能力、演讲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锻炼及与中学母校沟通、校友交流的平台。学院团委决定举行2019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一)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1、一、二、三等奖团队

(1)申报对象:参加我院组织的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团队。

(2)具体要求:以搭建东方学院和高中母校之间的桥梁为目标;师生重视,态度积极,结合学院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内容契合学院真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预案,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总结,认真消化,讲求长效,对今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形成5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须总结一定的实践经验与收获。

(3)评选程序: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各分院符合基本要求的团队经过推荐可参加评比。各分院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向学院团委按规定名额推荐现场评比团队,且“优胜奖”团队与现场评比团队不可重复申报。现场评比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开展,以30%材料分及70%现场评比分,根据分数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团队。

2、“优胜奖”团队

(1)申报对象:参加我院组织的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团队。

(2)具体要求:以搭建东方学院和高中母校之间的桥梁为目标;师生重视,态度积极,结合学院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内容契合学院真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预案,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总结,认真消化,讲求长效,对今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形成5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须总结一定的实践经验与收获。

(3)评选程序: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各分院符合基本要求的团队经过推荐获得优胜奖。“优胜奖”团队由各分院自行评比,各分院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向学院团委按规定名额推荐“优胜奖”团队,且“优胜奖”团队与现场评比团队不可重复申报。

各单位的推荐申报活动须在4月16日前结束,各分院评比过程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院团委备份,电子稿上交至邮箱:dftwshsj@163.com。逾期未交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申报材料汇总表.docx

2.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荣誉评选名额分配方案.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