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发展,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社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院学生社团向更高层次、更高格调、更高品位的方向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研究决定,将展开2018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院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会长。
二、评比原则:
(一)十佳学生社团
第七条 十佳学生社团为全院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包括院级社团和分院社团)中最具类别特色、最具知名度、最受欢迎的学生社团,是全院学生社团的最高荣誉。
第八条 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坚定明确的政治方向,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具有较完备的社团宗旨、章程、制度和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3、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学生社团干部团队,能够带领全体社团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4、学生社团成员整体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致力于社团的发展建设;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院相关部门管理,积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并完成学院各项相关工作和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打造自身特色文化品牌,在全院和社会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九条 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类——最具内涵社团:
该奖项主要针对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评选。该类学生社团能与党的教育方针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引领学生思想,努力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有利于增加我院广大学生对党和国家历史使命的正确认识,提高学生弘扬科学、反对邪教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理论学术类——最具造诣社团:
该奖项主要针对理论学术类学生社团评选。该类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质,能有利于增加我院广大学生对该学科知识的理解,提高专业学术和竞赛水平,同时能够积极配合学院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3、实践服务类——最具成就社团:
该奖主要针对实践服务类学生社团评选。该类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具有实际意义,在校园内能领衔感恩、公益、环保等理念,能以人为本,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立足校园辐射社会为旨,为同学乃至社会贡献力量。
4、文化艺术类——最具风采社团:
该奖主要针对文化艺术类学生社团评选。该类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具有鲜明的文化艺术特色,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且可以充分展示自我风采以及学生社团魅力,能积极参与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活动,有较强的专长和较高的知名度。
5、体育健康类——最具活力社团:
该奖主要针对体育健康类学生社团评选。该类学生社团能积极组织、举办各项体育活动、赛事,丰富学生生活,提倡健康的学习生活理念和习惯,带领广大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活动主题鲜明活泼,活动内容健康向上,能展示出大学生的青春活力。
6、最具人气社团:
该奖面向各大类社团评比。该奖项学生社团能积极开展活动,吸引广大学生参与,在师生中有极大的知名度,受到大家的一直好评和广大支持。
(二)十佳学生社团会长
第四条 十佳学生社团会长为为全院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包括院级社团和分院社团)中最具实干精神和个人魅力,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打造社团品牌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社团会长或副会长,是全院社团干部的最高荣誉。
第五条 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担任学生社团干部满一学年;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对外适应能力,能很好的把握本社团的发展方向,对本社团的管理与发展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所负责的学生社团特色鲜明,发展良好,能有效地管理好社团会员,工作出色,得到大多数会员的拥护;
6、能积极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按时出席本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参加的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
7、担任社团会长期间,该社团获得五星级或者四星级社团荣誉称号,给予优先考虑。
三、评选细则:
第一阶段:
1、各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申请表》,并按时上交。
2、参加评选的社团须提交的材料:①社团这一学年工作总结、社团下一学年工作计划以及社团财务管理情况表;②社团这一学年获得的荣誉清单以及证书复印件;③社团通报批评的书面文件,社员或其他社团投诉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则无需提交)
3、参加评选的社长须提交的材料:①该社长任职期间社团获得的荣誉;②该社长任职期间获得的个人荣誉;③该社长任职期间社团通报批评的书面文件,社员或其他社团投诉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则无需提交)
4、评审团对参选社团与社团会长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讨论、评比,选出各计15个入围下一轮的评选。
第二阶段:
1、在终评阶段,评比成绩=现场答辩分数(70%)+现场观众投票(30%)。现场观众投票实行一人一投原则,每张选票限选五个社团,多选或少选都为无效票。
四、评审程序:
第十条 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于每年的12月进行,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于每年11-12月进行。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部门领导,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代表组成。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该项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
第十二条 评选结果将在全院公示,若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异议,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异议者。
第十三条 凡被评为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者,由学院相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申请表.doc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