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考察工作已接近尾声,现推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9日-4月20日,请各团总支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上交反馈表,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直接反馈至院团委。
电话:梅老师 0573-87571138
王同学 15968339121(669121)
邮箱:dftuiyou@126.com,反馈需注明年级、班级及具体意见、内容。
附件:1.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推优名单.pdf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推优名单公示分院反馈表.docx
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推优名单公示个人反馈表.docx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