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7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4月16日(第七周)法政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梅老师 0573-87571138
朱同学 18268371398
林同学 13705976511
附件:法政分院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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