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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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首批“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九个一”青年培养,切实围绕学院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以学院“双百双进”活动为重要平台,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力度,增进校地融合度,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首批“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是指从各分院团总支工作特色出发,结合对接村(社区)的特点,创立的特色工作品牌,具有较深远的影响力,能体现各分院与对接单位的工作成果,原则上特色项目需持续开展一年。 二、实施步骤

首批“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申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申报(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2日)

各分院按照我院“双百双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挖掘本分院与对接村(社区)特色,制定工作思路与品牌活动方案,并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于2018年4月12日前上报,每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

(二)立项确认(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9日)

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汇报申报项目的建设思路、目标及实施方案;评审小组根据立项相关要求评审,初步确定我院首批“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立项项目。初评结果在团委网站公示,广泛听取师生评议意见后,发文公布。

(三)中期检查(2018年9月)

评审小组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结项验收(2018年11月)

评审小组通过审核台帐、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立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最终确认结项项目。 三、经费支持

获得立项的项目,学院给予一定的培育经费,分三次下拨。立项项目均可获得总额3000元的项目资金,其中,第一次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在立项发文后下拨;第二次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在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第三次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40%,在结项发文后下拨;项目结项评审时,考核“优秀”的项目将额外奖励2000元。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双百双进”活动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