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3月19日(第三周)财税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梅老师 0573-87571138
朱同学 18268371398
林同学 13705976511
附件:财税分院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十佳团队”现场评比的通知
下一篇: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考勤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