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7-10-28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10月23日(第六周)工商管理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梅老师 0573-87571138
严同学 13506855135
林同学 13732361905
附件:工商分院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上一篇:关于取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届水枪节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考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