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青年教工团支部:
接校团委《关于开展兼、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先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的青年教师3月31日前填报《挂职团委副书记个人意愿表》(附件1)交青年教工团总支(行政楼A606),电子稿请发送至:605937380@qq.com。联系人:任海霞,87571517。
院团委、青年教职工团总支
2017年3月30日
关于开展兼、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教工团总支、团工委:
为促进团干部和青年骨干成长,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团委挂职,优秀团学干部到团委兼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团干部队伍建设,开拓团干部的视野和格局、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通过到不同岗位锻炼,使青年干部更多地学习管理知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青年干部队伍保证。
二、兼、挂职时间及名额
1.时间:1-2年
2.名额:3名,其中挂职副书记1名(原则上为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2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
三、挂职团委副书记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2.有一定的团工作或者学生工作经历,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专业特长的青年教师。
3.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三、兼职团委副书记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能吃苦、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一般为在读三年级本科生或者一年级研究生。
3.担任过学校或者学院主要团干部或者学生干部;
四、提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兼、挂职团委副书记提名工作,采取民主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自荐。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面向全校范围发布兼、挂职校团委副书记提名推荐工作通知。请有意向者填写个人意愿表(见附件)于3月31日前上交校团委,电子稿发送404079820@qq.com(联系人:徐璐茜,联系电话:86735750)。个人自荐的必须经所在部门同意。
2.民主推荐。在相应范围内,对兼、挂职校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3.拟定提名人选。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在报名、推荐的基础上,按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兼、挂职提名人选考察对象,并采用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开展考察,根据综合情况,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拟定提名人选,并提交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
4.公示,并提交团代会进行选举。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挂职干部管理
(1)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部门,不占接收部门的编制,挂职锻炼结束后仍回派出部门工作。
(2)挂职期间,保留原岗位相应待遇。
(3)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实行坐班制,由接收部门负责考勤。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接收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4)接收部门要明确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职责,支持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业务指导,使其真正做到“挂实职、干实事”。
(5)派出部门要积极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适当减免其工作任务,尽量减少对挂职干部的影响,使其能专心接受锻炼。
2.挂职期满考核
挂职期满后,校团委对其进行考核,由挂职单位(部门)对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反馈给其原属部门,相关材料由校团委入个人档案。
附件1:挂职团委副书记个人意愿表
附件2:兼职团委副书记个人意愿表
附件1:挂职团委副书记个人意愿表.docx
校党委组织部、团委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