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11月28日(第十二周)社团团工委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组织部 0573-87571136
严同学 13506855135
潘同学 15381225526
附件:社团团工委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团 委
2016年12月2日
上一篇:关于缴纳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团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东方青年人才学校第五期正式学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