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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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2-12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总支工作水平,规范团总支工作流程,充分发掘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基层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分院团总支

二、考核内容

根据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将思想引领工作、社会实践服务、志愿服务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教育等作为考评的基本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4日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工作量化、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原则;坚持日常工作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我评定与上级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分院共青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组织领导

学院团委成立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制定考核方案,协调、督促、指导,确保考核有序进行。

(三)考核步骤

采用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个别走访、及检查平时工作积累记录等形式对考核体系中各项指标逐项评分审定。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院自评。各分院团总支对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1)自查、自评,并于12月16日前将考核自评得分、自评报告(2000字左右)、工作台账、佐证材料等报学院团委。(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ftwzzb@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A-204);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2月17日-21日,学院团委根据各分院团总支自评结果,结合工作材料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结果公示。12月21日-23日,学院团委对各分院共青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挂网公示。

五、其他

相关材料可从学院团委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梅老师 0573-87571138

叶同学 13456306073(646073)

郑同学 13456302381(632381)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标准.doc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doc

3.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成绩汇总表.doc

团 委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