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5-12-02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11月23日(第十一周)人文与艺术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组织部 0573-87571136
徐同学 13456309152(669152)
附件:人文与艺术分院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团 委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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