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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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

各分院团总支,学生各班:

我院大学生创业园是面向我院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的基地,是开展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实践平台,同时也为学生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软硬件支持。为了响应国家创新创业发展战略,有效帮扶我院创业的大学生,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报名工作,请各分院团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发动,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日-6月8日

二、报名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生(申请入驻长安校区大学的申请人须为毕业3年以内,申请入驻文华校区大学的毕业者须毕业5年以内)。

三、入驻条件

(一)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创业项目,对我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三)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前置审批获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四)企业或模拟企业(创业工作室)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并接受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

(五)模拟企业(创业工作室)须为我院大学生组建的,并在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的创业实践团队;实体企业须为我院大学生创办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须持有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凡获得国家、省、市创业竞赛类奖项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园。

四、入驻程序

(一)填写入驻申请表

(二)提供申请入驻的材料:

1、商业计划书

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实体企业需提供注册登记时所有的证明材料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入驻申请,组织创业导师进行入驻答辩评审。

(四)答辩评审通过后,确定入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入驻协议,入驻创业园。

五、有关要求

(一)拟入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在6月8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大学生创业园B314就业创业指导站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dfcysjy@163.com

(二)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商业计划书时需同时准备制作答辩PPT,大创园管委会将组织答辩会进行现场项目论证工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叶老师 87571131 杨老师 87571137

梅老师 87571138

张同学 18367603069 陈同学 18367626796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申请表.doc

团 委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