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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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团市委招募见习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8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学生组织:

因海宁团市委工作需要,现面向东方学院12级学生招聘实习生4名,其中团市委机关1名,海宁市青年中心2名,海宁市青少年空间1名,工作岗位录取后由团市委统一分配。

实习时间:2015年5月-12月

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海宁籍大学生优先考虑

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

报名方式:发送简历至912113@qq.com邮箱

联系人:潘李芳

联系电话:0573-87571136

共青团海宁市委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