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8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学生组织:
因海宁团市委工作需要,现面向东方学院12级学生招聘实习生4名,其中团市委机关1名,海宁市青年中心2名,海宁市青少年空间1名,工作岗位录取后由团市委统一分配。
实习时间:2015年5月-12月
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3.海宁籍大学生优先考虑
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
报名方式:发送简历至912113@qq.com邮箱
联系人:潘李芳
联系电话:0573-87571136
共青团海宁市委
2015年5月8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