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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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8浏览次数:

各学生会:

根据《全国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决定于2015年5月下旬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实施大中学生“中国梦”成长工程,贯彻以思想引领为首要任务,以服务学生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学生会近两年以来的工作,明确第一届学生会的任务,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会,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院党委、校学生会、市学联领导讲话。

(二)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29日-5月30日

1.5月29日晚上18:30 预备会议

2.5月30日上午08:00 小组讨论

3.5月30日上午09:30 正式会议

(二)地点:

1.预备会议:学术交流中心二号报告厅

2.代表分组讨论:第1教学楼

3.正式会议:学术交流中心二号报告厅

四、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

(一)代表名额: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定为230人,列席代表10名。

(二)学代会代表的产生:由学院学生委员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分院学生会、班委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五、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的组成

大会主席团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酝酿协商确定第一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28人,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产生第一届学生会委员23名。

六、大会筹备委员会组成

根据会议议程及安排,拟于2015年5月下旬召开第一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会议,筹备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施益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史哲 王培新 方健 卢晓韦 吕舟凯 华韵 李艳 吴冠辰

顾琳 徐彩娇 高霄鹏 蒋誉全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第一次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第一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全院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学生要以实际行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一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doc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代表及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doc

3.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doc

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代会候选人推荐表.doc

5.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代表汇总表.doc

团 委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