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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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 “东苑杯”辩论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

各分院:

为切实加强学生自身建设,提高同学思辨能力,培养团队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东苑杯”辩论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初赛:共4场

3月23日晚2场

3月24日晚2场

注:初赛对阵及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本场比赛获胜4支队伍将进入半决赛,落败4支队伍将进行复活赛。

(二)复活赛:共2场

3月30日晚2场

注:复活赛对阵及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本场比赛采用淘汰制,获胜2支队伍进入挑战赛,落败的2支队伍即淘汰。

(三)半决赛:共2场

3月31日晚2场

注:半决赛对阵及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本场比赛获胜2支队伍进入冠、亚军争夺战,落败的两支队伍进入挑战赛。

(四)挑战赛:共2场

4月6日晚2场

注:挑战赛对阵及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本场比赛获胜2支队伍进入季军争夺战。

(五)季军争夺战:共1场

4月13日晚1场

注:季军争夺战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最后以评委场外投票决出季军。

(六)冠、亚军争夺战:共1场

4月15日晚1场

注:冠、亚军争夺战辩题由各队抽签决定,最后以评委场外投票决出冠、亚军。

二、晋级规则

(一)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由评委的综合评定决定,多数获胜。

(二)单场最佳辩手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以分院为单位进行报名参加,各分院代表队由6至8名队员组成(包括该参赛队伍领队),参赛队员必须为本分院的学生,其中至少有2名高年级同学。

(二)联系人:姚同学 18368382193(672193)

沈同学 18367616173(686173)

附件:1.辩论赛程序.doc

2.比赛程序及用时规定.doc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东苑杯“辩论赛报名表.doc

学生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