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4-10-14浏览次数:
各分院,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浙财大东团〔2014〕11号)精神,我院启动了第四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学生本人申报、分院推荐、学院审评,高光辉、黄文孟、王谷扬、吴霞飞等四位同学荣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四届“创业之星”称号。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
团 委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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