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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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9-22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爱国、爱党之心,大力宣传和教育大学生学习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及个人价值。我院团委将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到位。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一)国旗的交接时间定于周五,交接地点安排在大创园B-212,由各团总支组织委员负责。每次升完旗的分院于周三下午之前放回到大创园。共两件物品(带杆的国旗一面,不带杆的国旗一面)

(二)团总支负责人需安排好,在升旗前一周,将大一至大三各班人数发送到dfxyzzbsq@163.com

(三)请假同学需单独申请请假单,请假单留团委存档,不返还。

二、升旗考核

(一)升国旗仪式定于每周一上午7点整准时举行(若遇放假或天气不适宜则顺延举行,需提前通知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员,雨雪天气禁止升旗)。升国旗仪式由各团总支轮流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分院升旗仪式要求各团总支(团工委)书记、团总支委员,各班、分院机构全体成员应悉数到场。团总支书记须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本学期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升国旗仪式由团委负责,要求团学组织,各团总支、团工委主要负责人员成员到场。

(三)升旗仪式参加人员需在仪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排队有秩序等候。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参加人员应保持手机无扰,中途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随意退场。升国旗仪式结束后,各团总支组织好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四)升国旗仪式过程中各团总支需进行考核,包括出勤率考核(详见附件2)及拍摄照片或视频。

三、后续工作

(一)升旗仪式结束后需将出勤率考核表(详见附件2)于当天发到邮箱dfxyzzbsq@163.com、照片或视频可推迟两天上交该邮箱.

(二)各团总支需安排人员在下雨等特殊情况时及时将国旗降下并妥善保管,在天气晴朗时及时升旗。

如有疑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 朱同学 18367610895(660895)

杨同学 18368326635(676635)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doc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升国旗仪式细则.doc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升国旗仪程及主持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