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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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5-14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挑战杯”竞赛工作水平,完善竞赛项目的选拔机制,更好地为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现启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类作品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学院组织,学院团委负责实施。

三、参赛对象

2014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竞赛体制

我院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行项目资助制和项目竞赛制,即参加竞赛的项目先进行申报立项,获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通过暑期社会实践等形式完善项目,之后项目成果以参加竞赛的形式,从中选出优秀的项目参加本部校赛和省赛。同时从获奖作品中挑选优秀的项目参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五、报名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其内容包括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字数在8000字左右。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内容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相同,但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5月):

学院团委、各分院通过各种方式对此次比赛进行宣传、动员、推广。

(二)组织报名阶段(4月—5月):

各竞赛团队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于5月16日前报至各分院。各分院做好初选、调整、统计和汇总工作,并于5月19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学院团委。

(三)培训指导阶段(5月—6月):

学院团委组织系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预备立项阶段(5月):

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各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估,选择较为优秀的项目作为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备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实践调研阶段(7月—8月):

正式立项团队需通过暑期社会实践等形式进一步深化走访研究、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对策分析等,不断完善作品。

(六)比赛总结阶段(9月—10月):

各参赛团队需于9月中旬完成最终参赛作品并上交学院团委,院赛将在10月中旬举行,包括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学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和选拔。经公开答辩最终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校本部比赛,并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学院团委将进一步对校赛获奖作品进行精细化指导,备战浙江省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注意事项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二)参赛作品选题应注重可实现性,即在国家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能够运用学科领域内的原理和技术,发现或者解决社会生产及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参赛作品选题应适合以学生为主体的研究团队通过1-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基本研究,并且形成相对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鼓励从已立项的“新苗杯人才”计划项目、各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暑期社会实践调研获奖成果、城乡社会调查优秀作品、优秀学年论文等学生作品中推荐和挑选优秀项目参加此次比赛。

(四)鼓励团队跨年级、跨专业、跨分院组队,原则上2011级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团队总人数的1/3。

(五)作品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19日下午15:00,各分院需将《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交学院团委。

同时将参赛作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xskjxh@126.com

竞赛相关资料可到团委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gqt.zufedfc.edu.cn/挑战杯专题,竞赛相关信息将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发布,敬请关注。联系人:崔艳明,联系电话:87571180。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我院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之一。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要按照竞赛章程、组织实施计划的要求,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分院要目前已有成果精心组织安排好本分院“挑战杯”竞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来,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要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调动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竞赛的指导,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层次;要通过组织公开答辩、学习交流等方式,扩大活动影响,提高学生参赛水平;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把“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的激励制度化;要建立分院团总支直属的专门组织,负责学生科研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学生科研活动经常性开展;要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结点,制定工作进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学生和教师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要在校园中努力营造创新文化,为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我院学生勇于创新;要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科普和科技创新创造活动,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doc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