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星级社团评选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25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26号)的相关内容,现开展2012—2013学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星级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
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院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
二、评比条件
(一)学生星级社团
1.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自身建设;
2.社团组织机构较健全,制度较完善,有较为完备的社团章程,工作规范,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经费管理严格,财务收支状况公开透明;
3.社团工作创新有实效,形势新颖,内容丰富,成绩较突出;
4.拥有自己独特的社团文化,能积极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展现社团风采,弘扬先进文化,打造社团品牌,并在学院、学校及社会有一定的美誉度。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连续两年以上担任该社团指导教师,对社团未来有长远的展望;
3.社团活动成效显著,所指导社团或个人获得院级以上荣誉(需提交相应荣誉复印件);
4.理论学术类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社团组织开展不少于二次的理论学术类相关活动;
5.认真完成校园文化活动中参与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担任学生社团干部满一学期。
三、评比流程
(一)学生星级社团
1.自行申报:
参加星级社团评选的社团,请社团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16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星级社团申请表》(见附件1)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479164225@qq.com。
2.学院评议: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收到申报表后将组织成立评审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
3.现场答辩:
参评社团需在5月19日参与学生星级社团评比现场答辩会。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自行申报:
本次参加评选的教师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于5月16日前将申请表以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79164225@qq.com并将纸质稿交至大创园B205。
2.学院评议:
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申请表以后将组织评选工作,最终结果将公示并予以表彰。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自行申报:
本次参加评选的学生干部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院级社团以社团为单位,分院社团以分院为单位,以电子形式统一上交,在截止日期2014年5月21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479164225@qq.com并将纸质稿交至大创园B205。
2.学院评议:
学生联合会收到申请表以后将对参选学生干部进行评比,最终结果将公示并给予表彰。
四、星级设置
我院学生星级社团划分为五个等级:五星级社团(1个)、四星级社团(1个)、三星级社团(若干个)、二星级社团(若干个)、一星级社团(若干个),凡被评为学生星级社团的,将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负责人:
梅老师 0573-87571138
华同学 18268321316(661316)
王同学 18368387223(687223)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星级社团申请表.doc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请表.doc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