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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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1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为提高我院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以“公平竞争、力争第一、追求真理、发展自我”为宗旨,传播科学精神及观点,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风采,发掘培养辩论人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协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细则

1.选手报名

每个二级学院选派1支代表队参赛,队伍人数应在8至12人之间(含领队),确保队伍结构的合理性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参赛队员必须为本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严禁跨学院组队或替赛。

一旦报名成功,参赛队伍需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中途退赛。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出比赛,需提前3日向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报名表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加人员。确需调整的,需经主办方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手续。

2.评委推荐

各二级学院需推荐3至6位具有丰富辩论知识与经历、热爱辩论并愿意为赛事出力的学生评委。有辩论赛评判经验者优先考虑。

推荐的评委不得作为本二级学院代表队的参赛队员。评委名单需经主办方审核,最终确定正式比赛评委名单。

被确定为正式比赛评委的学生,需积极参与比赛的评判工作,并遵守评委职责和纪律要求。

五、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赛程安排,将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秩序册内作详细解释。初赛阶段拟定于4月初举行,后续赛程将逐周推进,请各参赛队伍密切关注院学风建设部通知,确保准时参加各阶段比赛。

六、奖项设立

1.团体奖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冠军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亚军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季军

2.个人奖

优秀辩手:在每场比赛(除冠军争夺战之外)中由评委商议出一位最优秀的辩手成为优秀辩手。

最佳辩手:在冠军争夺战中由评委商议选出最优秀的一位辩手成为最佳辩手。

七、报名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人组织本院学生报名,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选手报名表》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三届“东苑杯”辩论赛评委推荐表》。

选手报名表与评委推荐表均需提交至指定邮箱zufedfcxsh@163.com,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22:00。

八、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确保本次辩论赛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及时与主办方联系。

联系人:

马老师 0573-87571136

沈同学 13967862879

曹同学 17357325312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