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拟推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4日——4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行政楼B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马老师 0573-87571136
邬同学 15728021286,刘同学 18568189967
邮箱:dfzzbtuiyou@126.com,反馈需注明具体意见内容。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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