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6-01-11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工委:
经院团委、招生办研究审核,确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学院赴象山县第三中学回望母校实践服务团”等62支团队为2026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东方我代言 感恩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现将各立项团队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人:
张老师 18768194755
刘同学 19818309915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11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202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思政微课大赛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艺术团寒假集中训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