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6-04-11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拟推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1日——4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行政楼B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
马老师 0573-87671136
金同学 15167280879
刘同学 13757203506
邮箱:dfzzbtuiyou@126.com,反馈需注明具体意见内容。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1日
下一篇:关于开设第二期《医学常识与健康素养》青年夜校课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