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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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全院学生组织招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组织招新秩序,维护开学期间良好的校园风貌与教学秩序,营造文明有序、风清气正的招新氛围,从严抓实团学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就全院各级学生组织招新工作有关事项统一规范如下,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招新备案要求

学生组织招新工作分为院级学生机构与二级学院学生机构两类,实行分级备案、分批管理。所有未经院团委备案审批通过的学生组织,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招新宣传与招募工作。

1.院级学生机构:含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综合管理中心、学生社区委员会等全院性学生组织。由各机构归口指导部门统一梳理招新方案,报院团委备案后方可开展招新。

2.二级学院学生机构:含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层面相关学生团体等。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统筹汇总本部门招新安排,统一报院团委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招新。

二、招新时间安排

学生组织招新实行分批次化顺序开展,所有招新工作在不影响新生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有序开展。

1.第一批次:院级学生机构招新。由院团委统筹安排,集中开展线下设摊宣传、招录工作;各机构笔试、面试等内部考核工作自行有序组织,全部在本批次周期内完成。线下设摊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16日(学生园区)。

2.第二批次:二级学院学生机构招新。在院级学生机构统一招新工作结束后启动,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统筹组织,严格按照备案方案有序开展。

三、招新工作要求

1.规范宣传方式。统一线下招新启动前,所有学生组织禁止进寝室、教室、班级开展线下扫楼、宣讲、报名等招新行为,仅可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合规线上宣传。

2.规范招录规则。新生可择优报名学生组织,各组织面试考核流程精简高效,杜绝层层加码、过度占用新生时间。院级学生机构面向全院学生招新,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原则上服务本院学生、不跨院招新。

3.严守纪律红线。严禁借招新名义开展商业推广、兼职引流等牟利行为;严禁泄露新生个人信息,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四、监督与追责机制

院团委对全院招新工作开展巡查监督,对违规宣传、私自招新、违规招录、违纪牟利等行为予以全院通报,违规情况纳入学生组织年度考核及学生干部评先评优依据。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扰乱校园秩序的组织和个人,院团委将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院级学生组织招新工作备案表

附件2.二级学院学生组织招新工作备案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