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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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长安镇花漾村青春文旅体验官及短视频Vlog大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10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持续深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丰富学生课外实践载体,提升学生短视频拍摄、剪辑、创意策划与实景内容创作能力,拓宽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院团委特联合长安镇花漾村,开展2026年长安镇花漾村青春文旅体验官及短视频Vlog大赛。参赛同学将以“青春文旅体验官”身份走进美洋洋营地,沉浸式体验乡村文旅项目,并以短视频Vlog形式记录体验与创作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上午12:00

二、征集内容

本次大赛以“文旅体验+短视频创作”为主线,参赛同学以青春文旅体验官身份,围绕长安镇花漾村美洋洋营地全域场景开展沉浸式文旅体验与创意拍摄

1.文旅体验:9月16日恰逢美洋洋营地开业仪式,参赛同学作为青春文旅体验官受邀参加开业仪式,沉浸式体验营地自然风光、休闲设施、特色业态、文旅体验项目与趣味游玩项目,深度感受乡村文旅特色。

2.短视频创作:以短视频Vlog为作品形式,围绕文旅体验全过程进行创意拍摄创作,可聚焦营地自然风光、休闲设施、特色业态、文旅体验、趣味游玩项目等内容,全方位展现美洋洋营地的独特魅力与乡村文旅特色。

三、作品要求

大赛作品仅限本次美洋洋营地实景创作内容,所有参赛作品须围绕指定拍摄场地创作,杜绝纯风景堆砌、脱离场地主题、剧情杜撰等主题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格式规范:作品为MP4通用视频格式,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无卡顿、无水印、无模糊拉伸、无过度滤镜修饰等问题。

2.时长要求:参加本次比赛的队伍,必须至少提交一份短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1-3分钟。

3.创作要求: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搬运、二次剪辑他人作品,不得含有低俗、违规、侵权、不当导向等不良内容,严禁套用非本次营地拍摄素材参赛。

4.拍摄安排:本次大赛由营地负责人带队线下集中拍摄,拍摄时间为9月16日10:00—16:00。参赛方统一安排车辆前往,并提供中午用餐。

四、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结合作品投稿质量、创意等维度综合评审,择优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为获奖选手颁发对应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预计招募30名同学(具体视报名情况安排),采用自由组队模式,以1-2人为一组参赛。参赛同学报名时请加入微信群,后续名单公布、出行、拍摄相关通知均在群内发布。

六、注意事项

1.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宣传、发布、推广等非商业性用途。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若出现抄袭、侵权等相关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作品作者自行承担。

3.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自愿认可本次活动所有规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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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群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