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下午,学院2019年“情系母校,起航东方”寒假社会实践评比活动在行政楼B301举行。学生工作部、院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以及各分院团委负责人和学生代表们共一百余人参加本次评比活动。
本次评比经各分院审核推选出19支团队参与此次评比活动,他们分别通过走访母校、宣传东方等一系列活动,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提升活动的时效性,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东方学院与中学的密切联系,积极提升我院的形象。各团队通过各位主讲人精彩的演讲,各位领导老师对他们的活动策划、实践开展、成效成果以及宣传报道进行精彩汇报。
最终评比结果如下:
分院
团队名称
服务中学
奖项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
分院赴“余姚五中”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余姚五中、七中、八中
一等奖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
分院赴“普陀三中”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普陀三中、普陀中学、田家炳中学
一等奖
会计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会计分院赴“萧山二中”等中学实践服务团
萧山六中、萧山十中
一等奖
信息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分院赴“上塘中学”等中学实践服务团
上塘中学、
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
一等奖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赴“松阳县第二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松阳县第二中学、
武义县第二中学
一等奖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
分院赴“德清第一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德清第一中学、
德清第三中学、
德清第五中学
二等奖
会计分院
浙江财经学东方学院会计分院赴
“天台平桥中学”等中学实践服务团
天台平桥中学、
天台育英中学
天台苍山中学
二等奖
信息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信息分院赴“嘉兴市第三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嘉兴市第三中学、
嘉兴市第四中学、
嘉兴市第五中学
二等奖
外国语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国语分院赴“杭州第九中学”等中学实践服务团
杭州第九中学、
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
杭州人民职业学校
二等奖
外国语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国语分院赴“宁海县柔石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宁海县柔石中学、
宁海县正学中学
二等奖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与经贸
分院赴“宁海风华书院”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宁海风华书院、
知恩桃源书院
三等奖
财税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分院赴“萧山第八高级中学”实践服务团
萧山第八高级中学
三等奖
财税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校财税分院赴“诸暨市第二高级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诸暨市第二高级中学、
诸暨市牌头中学、
诸暨中学暨阳分校
三等奖
财税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税分院赴“海宁市南苑中学”实践服务团
海宁市南苑中学
三等奖
工商管理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商管理分院赴“瑞安第二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瑞安第二中学、
鳌江中学、
苍南县树人中学
三等奖
会计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会计分院赴
“永康市第一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永康市第一中学、
永康市第二中学
三等奖
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赴“丽水学院附中”等中学实践服务团
丽水学院附中、
遂昌中学、
缙云仙都中学
三等奖
法政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赴“临海市杜桥中学”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临海市杜桥中学、
浙江省大田中学
三等奖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赴“海盐县商贸学校”等中学
实践服务团
海盐县商贸学校、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三等奖
在大家的掌声中,老师为获奖团队颁奖。
此次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爱院精神,并且积极宣传和推荐了母校。通过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展示出了东方学子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扩大了学院的影响力。最终由我院团委、招生办组织开展的“情系母校,起航东方”寒假社会实践评比会圆满结束,本次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多角度、立体化的展示了东方学生昂扬向上的风采。(文/摄 刘扬 毛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