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3 年浙江省大中学校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决定》(团浙联[2013]71 号)。我院王景老师获“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称号,陈楠同学获“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称号。
王景老师自2010年担任我院“学生红十字协会”指导教师以来,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特色文化品牌为抓手、以搭建育人平台为核心”的指导思路,努力引导社团在“两课堂、七平台、实践持续、专业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发挥更大作用,指导社团开展有主题、有体系、有实效的各项活动,全面提升社员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在其指导期间,学生红十字协会连续4年赴金华武义支教,先后荣获杭州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等荣誉称号,受到各级各类媒体的竞相报道。
陈楠同学在2012-2013学年担任我院“学生菁英剧社”会长,曾获得“2012年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荣誉。她带领学生菁英剧社在学院持续开展相声小品大赛、菁英话剧专场演出,为社团赢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她的努力下,学生菁英剧社致力先后参加校内外演出多达30余次,并代表学院参加杭州市青年微电影节、中国(杭州)大学生创意生活节等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团委将切实发挥社团平台育人作用,积极引导和规范学生社团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学院内涵式发展奉献青春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