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分院】“3·15”消费维权日,大学生志愿者在行动
2015-03-18 13:09:49    发布者:    点击:

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东方学院法政分院的大学生志愿者,与海宁市工商局长安分局携手合作组织开展了一次“消费维权知识普及”活动,活动倡导每个市民都能知法懂法,用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让法律成为一种切实可行的维权手段。

早在开学初,法政分院消费者维权志愿者们,就开始收集消费维权知识的资料,结合在今年两会中的热点--食品问题等,积极准备本次活动策划,并通过网络宣传,挑选好符合标准的志愿者来迎接今年的“3·15”。每年的今日,消费维权的志愿者们都会与海宁市工商局长安分局并肩而站,在长安镇设立咨询点和服务点来给当地居民提供帮助,今年也不例外。数十名志愿者走上街头,细心询问近来生活上遇到的消费问题,耐心地为路人诠释我们的新《消法》,热情地邀请他们前往不远处设立的咨询服务站寻求帮助。

此外,志愿者们活动不仅是给老百姓们普及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专门设立了志愿者服务店,例如血压检测服务点、手机维修服务点等等,免费给前来咨询的人们提供便捷的服务,以此践行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价值观里的“以德为先”的精神。这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服务,让整个活动更加溢彩。大学生志愿者给老百姓普及法律文化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中的青年一代所给予的温暖。

消费维权知识是公民合法保护自身权益的必备知识,通过各项举措,多渠道、多层面地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是法政分院的消费者维权队伍努力的方向,分院志愿者将高高举起“消费维权”的旗帜,让更多人得到“新消法”的保护。

法政分院几年来一直鼓励学生走出校园,学以致用。目前分院已经有“消费者维权”、“阳光关怀”、“警校共建”、“社区矫正”等大学生志愿者队伍,这些大学生志愿者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者精神,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在服务社会中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