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情系母校,逐梦东方”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的通知
2023-03-24 22:32:05    发布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迈出校园、提高个人实践能力,弘扬爱校精神,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同时为学生提供一个表达能力、演讲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锻炼及与中学母校沟通、校友交流的平台。学院团委决定举行2023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一)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1、一、二、三等奖团队及优胜奖团队

1)申报对象:参加我院组织的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结项的实践团队。

2)具体要求:以搭建东方学院和高中母校之间的桥梁为目标;师生重视,态度积极,结合学院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内容契合学院真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预案,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总结,认真消化,讲求长效,对今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形成5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须总结一定的实践经验与收获。

3)评选程序: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各二级学院推荐符合要求的团队参加现场评比。现场评比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开展,以30%材料分及70%现场评比分,最终根据分数高低评出一等奖团队5支、二等奖团队5支、三等奖团队9支。“优胜奖”团队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评比。各二级学院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向学院团委按规定名额推荐现场评比团队与优胜奖团队,且“优胜奖”团队与现场评比团队不可重复申报。

各单位的推荐申报活动须在328日前结束,各二级学院评比过程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院团委备份,电子稿上交至邮箱:dfxysj@163.com。逾期未交按自动放弃处理。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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