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5-12-29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2025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考核合格(3人):张全贤、马硕晨、郑京鹏
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院团委宣刚老师处,联系电话:87571131。
院团委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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