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2〕5号),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在各学生会、学生社团中普遍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型团支部的建立条件
(一)申请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的组织必须是经学院团委每年公示在册的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原则上应建立功能型团支部。
二、功能型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成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二)功能型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其团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功能型团支部的活动,团费缴纳和团内统计均在团员所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不参与团学干部考核。
三、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结构构成及职责
功能型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兼任。
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功能型团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包括: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团组织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监督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
(三)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功能型团支部建立程序
(一)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向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提出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申请(附件1.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二)各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收到建立团支部申请后,需在三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三)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附件1.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四)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向业务指导单位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1.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五、工作要求
请各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功能型团支部建立工作结束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于11月20日16:00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行B205),电子版材料发送到dftwtr2022@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 87571138
朱老师 87571130
朱同学 15988122290
叶同学 18958111846
附件1.各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工作行文示例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