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委、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考察工作已接近尾声,现推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1日-11月12日,请各分院团委在公示期结束后及时上交反馈表,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直接反馈至院团委。
电话: 梅老师 0573-87571138
邢同学 18268315068
任同学 13067571673
邮箱:dftuiyou@126.com,反馈需注明年级、班级及具体意见、内容。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推优名单.pdf
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职工推优名单.pdf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推优名单公示个人反馈表.docx
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推优名单公示分院反馈表.docx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