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委、团工委:
为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努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自身追梦、圆梦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凝聚青春力量投身创新创优,通过学习历史、了解国情、传承经典,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我院团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升旗仪式。望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落实到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升旗仪式由各分院团委、团工委轮流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升旗仪式要求相关各分院团委、团工委书记,分院全体学生应悉数到场。学期第一次升旗仪式(第二周)由团委负责,要求学院团学组织全体成员,各分院团委、团工委主要学生干部(含各部门负责人)悉数到场。
(三)升旗仪式参加人员需在仪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排队,有秩序等候。6:50分后到场为缺勤,升旗仪式结束后分院团委、团工委需在当天将出勤名单交至团委组织部存档。
(四)各分院团委、团工委需自行做好考勤工作。请假同学需由分院团委、团工委统一提交请假证明。
(五)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参加人员应保持安静,中途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不得随意退场。升旗仪式结束后,组织好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六)各分院团委、团工委需在升旗周安排人员每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视,遇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将国旗降下并妥善保管,并在天气好转后按国旗法规定进行升旗。
二、工作流程
(一)各分院团委、团工委需在升旗仪式前一周将参与人员名单(2015级除外,按班级人数整理)发送至邮箱dfxyzzbsq@163.com。
(二)升旗仪式定于每周一上午7点整准时举行,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延期举行升旗仪式,并提前通知团委组织部。
(三)升旗仪式过程中各分院团委、团工委需进行出勤率考核,并拍摄照片或视频。分院团委、团工委书记需在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
(四)升旗仪式结束后,各分院团委、团工委需于当天将出勤名单、请假条交至团委组织部,影像材料发送至邮箱dfxyzzbsq@163.com。
工作联系人: 代同学 17367372894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安排表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