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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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

各分院,学生各班:

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学生干部增强责任感和归属感是营造社区温馨氛围、弘扬社区先进文化的基石。为向广大师生充分展示我院学生干部兢兢业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鼓舞和激励学生干部在社区的工作热情,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创先争优、树立典范。现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开展2016-2017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0月17日—11月1日

二、评选对象

楼长、层长、寝室长、其他对学生社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总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品学兼优,工作作风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工作实效明显,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考核标准

1、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学生社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评学生数的30%;

2、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申请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楼长、层长、寝室长及其他对学生社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对于学生社区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本学年两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3)熟悉本职工作,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针对性、时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学校有一定影响力,师生认可度高;

(4)在社区工作、学习与生活中,能积极主动的帮助他人排忧解难;有爱心,处事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以集体利益为重;关心他人、关注部门、忠诚于本职;

(5)以对学生社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者事迹为由参评的学生,由所在楼栋住楼辅导员(或学生组织)和所在分院共同出具推荐材料,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评审,不受任职及学生干部考核条件限制。

3、若该年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参加本学年“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选的资格:

(1)该学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者;

(2)该学年寝室卫生检查有不合格现象;

(3)该学年有其他不良记录者(有迟到旷课记录、带外校人员进寝室、寝室使用大功率以及违规电器者、晚归以及未归者)。

四、评选名额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评学生数的30%。

五、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评比社区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负责此次评选工作;

2、各参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干部学习评比办法,传达文件精神。

第二阶段:申请阶段

参评者根据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评比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个人申请,参评者需上交对应的评审表、两学期学干考核成绩、10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材料及一寸照一张。

第三阶段:审核阶段

1、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评审小组整理参评者材料,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名单;

2、评审小组上报初评名单,由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并确定最终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与表彰阶段

1、对核实无误的评比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遇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复议,并于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反馈学生,同时需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公布“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名单,并进行表彰。

六、日程安排

1、10月19日—10月25日,参评者上交评审表及相关材料;

2、10月25日—10月30日,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名单;

3、10月28日—10月31日,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示;

4、10月31日—11月1日,公布2016-2017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注意事项

1、相关材料可登陆学院网站,至“学生管理-团委-通知公告”自行下载。

2、请各位同学于10月25日前准备好评审表、两学期学干考核成绩、10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及一寸照等纸质材料,以分院为单位上交给相关负责人,评审表电子稿上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

周老师:0573-87571132

侯同学:15067320258(670258)

周同学:18358191729

沈同学:15967397570

4、各分院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社区先进工作者评审表》.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