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学〔2011〕2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干部民主考核评议,各分院,各级团学组织,各学生管理机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部审定、公示确认,报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小组批准。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财税分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予以核对。
公示时间:9月30日—10月1日。
核对无误后,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核对表(附件),于10月10日前上交团委组织部。
学生干部考核成绩详见:学院网站—学生管理(学生工作部或团委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财税分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的通知》,请自行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金同学15968372973(672973)
附件:1.财税分院学干考核成绩汇总表.pdf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核对表.doc
团 委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