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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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树立学生社团先进典型,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提高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整体水平,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和内涵建设。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6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院所有正式注册成立的各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会长。

二、评比标准:

(一)十佳学生社团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坚定明确的政治方向,在学院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具有较完备的社团宗旨、章程、制度和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3、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学生社团干部团队,能够带领全体社团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4、学生社团成员整体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致力于社团的发展建设;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院相关部门管理,积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并完成学院各项相关工作和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打造自身特色文化品牌,在全院和社会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十佳学生社团会长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担任学生社团干部满一学年,且优秀学生干部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必修及限选课程,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4、熟悉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对外适应能力,能很好的把握本社团的发展方向,对本社团的管理与发展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所负责的学生社团特色鲜明,发展良好,能有效地管理好社团会员,工作出色,得到大多数会员的拥护;

6、能积极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能按时出席本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求参加的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勤率达90%以上。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

1、各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申请表》,并将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zcdstlkpb@163.com,纸质稿交至七寝学生之家。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11日。

2、评审小组对参选社团会长与社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筛选出若干参选者进入终评。

第二阶段:

1、组织开展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评选现场答辩会,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议。

2、在终评阶段,最终成绩=现场答辩分数(90%)+投票(10%)。投票结果来自于微信投票,关注学生社团联合会公众号:zcdfsxl(浙财东方社小联)即可参与投票。

四、其他:

联系人:梅老师:0573-87571138

陈同学:13456300631

谢同学:15967316516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申请表.docx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会长申请表.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