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团工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4月18日(第八周)法政分院在校操场举行升旗仪式,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有疑议请与通知下方联系人进行咨询。
联系人:组织部 0573-87571136
潘同学 15381225526
林同学 15967318696
附件:法政分院升旗仪式出勤率反馈表.pdf
团 委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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