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报名的通知》(浙财大东团〔2014〕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报,分院推荐,我院组织创业导师对申请入驻团队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和答辩考核,最终确定等杭州港易科技有限公司等11支创业团队获准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特此公布。公示期为10月22-2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下午16:00前反馈至院团委,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57113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名单.doc
团 委
2014年10月22日